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
一、教职工代表产生后,要适时地举办代表培训班,进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教育,要使我们的代表有主人翁的责任感,学会正确行使当家做主的职权。
二、培训内容主要有:中国工运史的基本知识;《工会法》、《工会章程》的知识,民主管理知识,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、任务、职权,职工代表的权力、义务;正确行使职权、当好代表的原则和方法。
三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内,各分工会必须对自己代表团的职工代表普遍轮训一遍,培训率、合格率要达到100%,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学时。
四、由院工会负责组织的代表培训活动,各基层分工会要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参加。